进一步规范我市大件物流许可管理和服务,要求各大件物流公司要如实填报许可申请和实施运输,杜绝出现虚假申报、“大车小证”、“车证不符”、不按许可时间和路线行驶等问题。对Ⅲ类大件实现现场核查覆盖率达到,现场核查货物装载后的车货总长、总宽、总高、总重等信息与申请信息进行比对,对于未按照申请装载货物或申请与现场情况不符的情况,将依法由执法机构进行处理。
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大件运输审批管理,对瞒报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超限运输行政许可,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,实施联合惩戒;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,加大对大件运输行驶的监督管理,严把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关,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。
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第六条: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(以下称大件运输)车辆,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,采取有效措施后,按照指定的时间、路线、速度行驶公路。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行驶公路。
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,从路况勘察、涉路施工管理等方面对审查环节进行规范,从入口核查、出口查验、道路巡查、后台数据稽查、违法处罚、信用承诺以及宣贯政策等方面对大件运输车辆开展事中事后监管。在此希望大件运输业户能够遵守规则、诚信经营、合法运输,共同为创造、的交通运输通行环境而努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