塑料制品在给人类带来便利的同时,也带来了极大的负效应,随着塑料使用量的大幅增加,废旧塑料由于难以自然降解,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日趋严重。回收利用为处理废旧塑料垃圾开辟了减量化、无害化、资源化的道路。目前各国对废旧塑料回收利用都非常重视,投入大量人力、物力,乃至通过立法,开发各种废旧塑料回收利用的关键技术。
可回收废塑料的回收可分为四级:
一级回收是指采用通常的加工方法把可回收的废旧塑料(边角料等)加工成与新料性能相同或相近的产品。
二级回收是指把废旧塑料(边角料等)经一种或多种加工方法加工成性能比新料稍差的产品。
三级回收是指回收废旧塑料中的化学成分,使之成为单体或燃料。
四级回收是指通过焚烧从废旧塑料中回收能量。
再生塑料是指经工厂模塑、挤塑等预先加工后,用边角料或不合格模制品在二次加工厂再加工制备的热塑性塑料。
注: 许多规范中再生塑料限于清洁塑料使用,它满足对新料规定的要求,而且其产品质量实际相当于由新料制得的产品。
回收塑料是指由经清洗和粉碎的废弃制品制得的塑料。
注: 广义而言,回收塑料指边角料或废弃制品的任何再利用,包括热解回收有用的原始化学物质。回收塑料可以再配或不再配填料、增塑剂、稳定剂、着色剂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