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 > 首页 >详细页面
    联系我们

    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

    联系:徐经理

    手机:

    成都承兑汇票贴现服务,手续简单,值得信赖

    2024-12-02 09:00:01 105次浏览
    价 格:面议

    商业汇票特点 1.商业汇票可以流通转让。 2.已承兑的商业汇票丧失,可以挂失止付(按票面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手续费);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丧失,可由失票人通知承兑人或承兑人开户银行挂失止付;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丧失,可由失票人通知承兑银行挂失止付。 3.出票金额、出票日期、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,更改的票据无效。 4.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事项 (1)表明“商业承兑汇票”或“银行承兑汇票”的字样; (2)无条件支付的委托; (3)确定的金额; (4)付款人名称; (5)收款人名称; (6)出票日期; (7)出票人签章。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,商业汇票无效。

   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并由其开户银行承兑的票据。每张票面金额为1000万元(含)。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,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。承兑期限长不超过6个月。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,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。

    付款人是汇票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汇票金额的人,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,而是必须经其承兑。在承兑之前的票据付款人为出票人,在承兑之后的票据付款人为承兑人。 收款人是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初票据权利人。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,更改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效。 出票日期必须按照《支付结算办法》附件一的规定书写。出票日期不得更改,更改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效。 出票人在汇票上注明"不得转让"的汇票丧失流通性,其后手不得再转让。

    商业承兑汇票既可以由付款人签发,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。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不同,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。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,或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的汇票。 [2]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票据。

    网友评论
    0条评论 0人参与
    最新评论
    • 暂无评论,沙发等着你!
    被浏览过 414645 次     店铺编号35224156     网店登录     免费注册     技术支持:利金融     杨宇    

    1

    回到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