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相关资料
招投标文件:招标文件、中标通知书。
合同类:施工合同、与保函相关的主合同及附属从合同。
其他资料:如项目计划书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能证明项目情况的文件。
申请材料方面
材料不完整: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文件,如缺少原保函副本、延期申请书填写不规范、未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等,导致担保机构无法了解申请情况和做出准确判断。
材料不真实:提供的证明材料存在虚假内容,如虚构项目延期原因、伪造相关文件或数据等。一旦担保机构发现材料真实性存疑,会立即拒绝申请。
保函本身及相关约定方面
保函条款限制:原保函条款中明确规定不允许延期,或对延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,而申请人的情况不符合这些条件,担保机构只能按照保函条款执行,拒绝延期申请。
与受益人未达成一致:投标保函涉及申请人、担保机构和受益人三方,若受益人不同意保函延期,担保机构出于维护各方利益平衡和合同约定的考虑,通常不会批准延期申请。
超过担保机构规定期限:担保机构可能对接受保函延期申请有时间限制,如规定必须在原保函到期前若干天内提交申请,申请人超过了这个期限才提交,担保机构可能不予受理。
履约保函
参照合同进度:以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或履约进度为重要依据,详细说明因何种合理原因导致无法在原保函有效期内完成履约,如不可抗力、设计变更、甲方原因等。
提供进度证明:需提供详细的工程进度报告、监理证明等材料,以证明项目确实需要延期,且延期后的时间能够满足完成履约的实际需求。
与业主协调:与业主保持密切沟通,确保业主对保函延期无异议,因为业主作为保函的受益人,其意见对担保机构审批延期申请至关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