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无船承运业务委托程序
签订协议及填写委托书(确认内容)→提交所需资料→交付款项→审核资料→做申请文件→签署文件→逐一递交政-府相关部门办理→告知进程→约3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→通知客户领取资料→签收。无船承运业务
二.需要准备的资料无船承运业务
(1)申请书
(2)企业商业登记文件
(3)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
(4)保-险机构签发的保-险单和保-险费缴费发-票
(5)原《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》正副本原件
(6)总公司(或母公司)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(分公司提供)
(7)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(变更名称企业提供)
(8)旧版及新版提单样本(提单变更许提交新提单)
(9)总公司(或母公司)的《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》(分公司提供)
三.NVOCC无船承运登记证遗失补办
无船承运企业如果发生证书丢失,要再交通部指定媒体登报声明,并申请补办
四.办理无船承运人的好处
1、可与船公司直接签订运价协议;
2、可以自己公司的名义签发海运提单;
3、可接受货运代理同行的委托货单;
4、极大地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。
五.无船承运操作流程
1、委托程序
签订协议及填写委托书(确认内容)→提交所需资料→交付款项→审核资料→做申请文件→签署文件→逐一递交政-府相关部门办理→告知进程→约3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→通知客户领取资料→签收。
2、需要准备的资料
(1)补办申请
(2)企业商业登记文件
(3)遗失证明(请在交通部指定媒体《中-国水运报》、《中-国交通报》、《中-国航务周刊》、《航运交易公报》或中华航运网做出有关证书遗失的声明,并提交由该媒体出具的已做声明的证明文件)
六.关于无船承运业务注意事项
1、申请企业需依法取得经合法的营业执照;
2、申请客运销售代理资质的企业,须提供相关第三方担保公司出具的《资质认可担保函》并向第三方担保公司预付核定的“清算担保金”;
3、申请货运销售代理资质的企业,须提供相关第三方担保公司出具的《资质认可担保函》,且实缴资本应当符合注册资本规定,
4、外资独资及外资参股企业申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质,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执行;
5、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公司、企业、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内地设立的企业从事销售代理经营活动的,需提供《香港/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》;
6、国家法律、法规禁止或者限制投资销售代理业的企业或者单位,不得从事销售代理活动;
7、不少于三名取得航空运输相应业务岗位合格证书的从业人员;